【方朝暉】穩定與找九宮格交流活氣的窘境——評吳稼祥《公全國》一書

requestId:689bb21b5701f4.30947687.




穩定與活氣的窘境
——評吳稼祥《公全國》一書
作者:方朝暉(清華年夜學人文學院傳授)
原載:《中華讀書報》2013年2月27日
來源:作者惠賜《儒家郵報》
時間:孔子2564年暨耶穌2013年3月2日



    吳稼祥新書《公全國:多中間管理與雙主體法權》(廣西師年夜2013年1月)被有人譽為“三十年難得一見的政治學佳構”,“提醒了中國政治或許中華文明內在的危機性”,是“多學科高度融匯的政管理論著作”。第一版后一月三印,銷量破四萬,噴鼻港《文匯報》稱此書令“洛陽紙貴”。
    
    初讀此書,感覺 “江湖味”實足,不像一部嚴肅的學術著作。讀完之后,發現確實是一部經過沉思熟慮的“巨制”。作者廣征博引,視野開闊,眼光敏銳;全書結構嚴整,重要論點經過反復砥礪,妙語、新見和才氣不容置疑。
    
    但是,此書問題也很是嚴重,重要出在不遵照學術規范,立論不嚴謹,用詞不恰當,許多焦點術語都出于誤解或誤解,總體思緒局限性也較年夜。我不懂政治學,不治中國史,應無資格評價;加上學科分歧,或有成見。我寫這篇書評,為了請教和商議。
    
    1、五種政體之說

    本書主體是五種政體的劃分理論,試圖證明華夏平易近族自三代以來四千多年間,為解決規模與活氣的牴觸,共創立了五種政體:
    
    政體I:霸道A版,單中間,立體集權,無壓,平全國;夏商代表
    政體II:霸道B版,多中間,封建制,負壓,兼全國;西周代表
    政體III:蠻橫版,單中間,郡縣制,高壓,霸全國;秦朝代表
    政體IV:王蠻橫A版,多中間,郡縣-封建混雜,高壓(內)-低壓(外),分全國;漢初、唐初、清初為代表;
    政體V:王蠻橫B版,單中間,郡縣制,高壓,龍全國;兩漢、隋、中唐、宋、元、明及中晚清為代表(頁320-321)
    
    這五種政體概況看來復雜,其實也簡單,無非是圍繞著封建與郡縣兩種政體延長會議室出租而來(夏商除外);此中封建多中間,郡縣單中間;由此構成霸道、蠻橫、王蠻橫混雜三年夜類政體(此中“霸道”和“王蠻橫”各還有兩種形態)。作者的重要任務只是對封建與郡縣的具體情況,從集權還是分權、有活氣還是無活氣、有權威還是無權威等角度加以辨別罷了。
    
    作者認為夏商政體與西周政體有本質區別(即政體I與政體II之分),夏商兩代的政體是輻輳型集權、單中間,西周政體是多層次分權、多中間。這一區分的重要基礎是西周實行了分封諸侯和五等爵位制。但是夏商分封,有《尚書》《史記》可講座場地征;商代分爵,有甲骨文可考。從堯舜“協和萬邦”,到禹會萬國,恐不克不及以分封證明夏商與西周有單中間與多中間之別。王國維《殷周軌制論》考證得出,在夏商兩代,皇帝與諸侯國是牛耳與盟國關系;而在西周,皇帝與諸侯變成了君臣關系(夏商諸侯自稱王)。據此,夏、商時諸侯獨立性比西周更年夜,多中間傾向應更明顯。書中列舉九州五服來說明夏朝的集權和單中間,似不知九州五服與分封本并存互用。《國語》有祭公謀父之諫,將五服與分封合一;小樹屋《周禮》“以九貢致邦國之用”,九州與分封相連。作者稱夏朝體制是“立體的”,指中心對各諸侯國的集權統治“不會議室出租分層”,即沒有爵位等級或金字塔型行政等級(參頁103-104),可有什么根據來證明這一點呢?作者所引的五服之制,自己就是一種分層的結構圖。作者強調周朝不集權、皇帝權威弱,這要看什么階段。周初封建親戚,恰是為了更好地集權,出土金文也證明當時皇帝權威強年夜。到年齡時王綱解紐,禮崩樂壞,全國年夜亂,故孔子作《年齡》,而亂臣賊子懼;五霸興起,恰是要代行皇帝權威,維護全國次序。
    
    其次,這套政體理論的重要問題,我認為是只重“處所分權”,不重“行政分權”和“社會分權”,導致判斷掉實,評價單方面。書中屢次說起的“軌制化分權”,重要限于“裂地分封”這一含義。我認為,中國現代的“軌制化分權”,最偉年夜的成績不在于裂地分封(世界各國多有),而在于行政分權;特別是職業文官軌制的發明,其價值和意義絲絕不亞于分封。軌制性分權至多有四種:一是處所自治(西周時就是“分封”),二是社會自治,三是行業自治,四是行交流政自治(文官軌制)共享空間。所謂社會自治,我指實體組織如舞蹈場地宗教組織、經濟組織、平易近間組織之類(類似NGO)的不受拘束和發展。所謂行業自治,重要指政舞蹈教室治不干預行業規則,而是為后者服務。文官軌制應該是行業自治的一種,可稱為行政自治,和儒家任賢使能思惟有關。除了處所自治外,其他三種我稱為社會分權或行政分權。作者自認解決了一個“千古政治難題”,即在國家規模擴年夜、中心集權強化的情況下,通過多中間管理可以減緩社會活氣闌珊的問題。(參頁322)但是,假如認識不到行政、社會分權也可減緩“規模壓力”,其發現的意義就無限。
    
    由于只重處所分權,忽視行政分權和社會分權,不僅無法確定秦漢之別,也無法區分后世朝代分歧時期的最基礎差別。好比,秦朝和漢以后都實行共享會議室郡縣制,作者認為秦與后世朝代的區別在于有無“神龍權威”(即所謂政體III和政體V之別)。神龍權威指帝王自認其權威來自天授,以此來區別秦制與后世王朝,恐不克不及捉住關鍵。事實上,普通認為秦朝與后世朝代的重要區別在于能否重儒術、行暴政等。又如,漢、唐、清初期皆是分封加郡縣,中后期則采取單一郡縣制,書平分別以政體IV和政體V指稱;從“分封比集權更有活氣”這一立場出發,作者認為文景之治、貞觀之治、康乾亂世等皆是分封之功(頁244),我認為這需求進一個步驟證明。例如唐代雖確曾分封少數異族(突厥、吐谷渾等),但真能說貞觀之治是分封形成的嗎?(參頁250-253)
    
    作者說分權導致競爭,所以有活氣,這當然不錯。可是若將分權局限于分封,則無法完整解釋歷史上許多主要王朝的活氣之源。好比有些亂世或因借鑒前朝覆亡的歷史教訓,或由于開國初期危機感強烈,或因與內部王國的戰爭壓力(如戰國、兩宋),而共享會議室紛歧定出于內部門封。依照作者的邏輯,宋朝沒有分封制,應歸屬于活氣低的政體,可是為什么活氣不比多數其他朝代差呢?作者說,“宋、元、明三朝,由于沒有軌制化分權,是以,也就沒有亂世開過史家公認的亂世曇花”(頁245)。用作者所說的亂世標準即“全國一體、政治清明、充滿活氣和文明繁榮”來權衡,可以說宋朝除了“全國一體”稍差外,其它三方面均超過了漢唐。
    
    作者認為三代以來的各種政體中,以西周政體為最優。這體現了他在封建與郡縣二者之間對封建的偏好。但我認為應該歷史地看,不克不及抽象地評。秦漢以后封建演變成郡縣,也是歷史趨勢決定的,這一趨勢在戰國時即已開始。孔子倡“周禮”重在綱常而非封建,從曾子、子思、孟子到荀子,七十子之學探討的重要還是暴政禮樂。西漢以后繼續分封,不克不及傑出運轉。正因為封建行欠亨,才在郡縣制上做文章,建成了世界是最發達的文官體制。秦以后長達二千多年,中國王朝緩解規模壓力、促進社會活氣的重要辦法是行暴政、重儒術、興科舉等,其成績不克不及輕視。作者說,漢以后采取單一郡縣制政體,“代價是社會和文明停滯”(頁324),使精力生涯變成了“靜止干癟的木乃伊”(頁337-338),這一評價不免難免過于籠統、簡單。
    
    作者從多中間思維又得出平易近主政體是“公全國”之最佳落實,此乃牟宗三、唐君毅多年前之舊說。這是一種把公全國之價值幻想依靠于某種特定政體的決定論思維,此中有對平易近主政治的烏托邦想像,有對軌制與價值張力的嚴重忽視。舞蹈場地平易近主政體真地能實現公全國的幻想嗎?即便在明天平易近主政治據說最完美的歐american家,人們也不會這么認為。另一方面,雙主體(個人主體、處所主體)下的平易近主政體能否真有作者所說的均壓和穩壓效能,我沒有作者那么樂觀,這不單純是軌制的問題。(頁329-334)正如作者所已留意到的,平易近主在良多非東方國家還是和在西周一樣形成了強年夜的“負壓”。緣由之一,在我了解一下狀況來恰好出在法權主體上——它在非東方文明中沒有基礎。既然這般,若何能解決1911年后的權威危機?平易近主可否讓我們走出數千年治亂的循環,還要走著瞧,莫忙下結論。從中心和處所的關系看,中國過往幾千年都是郡縣制,處所官員由中心直接錄用,處所自治限于縣級以下。假如如作者所暗示的,搞“聯省自治”,或聯邦制,處所官員不由中心錄用,能否能均壓、穩壓我表現擔心,不論用什么形式搞。
    
    作者之所以不重視行政分權和社會分權,我想也可以懂得,該書重在政體。但既然作者關心規模與活氣的窘境,就不克不及不留意到,政體的活氣與穩定性有時不克不及僅從其情勢上評估,因為每種政體都能夠有優化空間和多種形態。好比由于科舉和儒術的優化感化,郡縣制在秦朝和唐宋的表現就年夜紛歧樣。
    
    個人意見是:與其劃分五種政體,不如只討論三種——封建制,郡縣制和君主制(君主制一以貫之)。封建有活氣,但不穩定;郡縣制穩定,但缺活氣;二者各有優劣。作者所批評的單一郡縣制(政體V)教學問題,如所謂不肖子之禍、五蠹之禍(頁298-3家教05),未必都是郡縣制問題,而與君主制有關,在五種政體中共存。平易近主政體所代替的是君主制,私密空間而紛歧定是郡縣制(就其指文官軌制而言)。作者說秦以后“兩千多年里的華交流夏文明并沒有反動性的政治軌制創新”(頁336),這包括對郡縣制的單方面否認共享會議室

    2、術語問題

    本書最嚴重的問題,我認為還是出在一些焦點術語的應用未加講究,出于誤解或誤解,能夠構成硬傷。上面討論本書幾個關鍵詞:
    
    (1)“年夜一統”:作者將它懂得與公全國體制相反的、世襲的家全國體制(頁2-3,頁152),其焦點“是國家最高權力和整個統治機器歸于一家或一人占有,並且可以無期限符合法規占有”(頁2),并說這是孔子所倡導的“年齡體制”。這應該是誤解。“年夜一統”一詞源自《年齡公羊傳》解釋“王正月”三字,“年夜”是動詞,重視也(非描述詞);“一”指開端;“統”是總系之辭;“王者授命制正月以統全國,令萬物無紛歧一皆奉之以為始,故言年夜一統也”(徐彥疏)。是以“年夜一統”本義為“正始”,包括著儒家的公全國精力,與后世懂得有別。作者既然援用《年齡》來說年夜一統,就不該作此誤用,且《年齡》經最基礎不以“世襲的家全國”為主旨。也許作者認為《年齡》中的“王”為世襲之君,但不克不及是以將年夜一統解釋成世襲制。

    (2)“霸道”、“蠻橫”。作者把“霸道”懂得為與“年夜道”對立的、王位繼承靠世襲而不靠禪讓的軌制(頁113)。來由是《禮運》中家全國的圣王如禹、湯、文、武、成、周公六人所行的是霸道。這一說法應該不成立。衡諸典籍,“霸道”普通指先王之道,不限于家全國的禹、湯等人共享會議室,堯舜之道當然也屬于霸道。《孟子·離婁上》謂:“堯舜之道,不以暴政,不克不及平治全國。今有仁心仁聞而平易近不被其澤,不成法于后世者,不可先王之道也。”霸道后來演變為通指圣王之道,即幻想的政治。《尚書·洪范》以“無偏無黨”說“霸道”。《禮記·樂記》以“禮樂刑政”說“霸道”,《禮記·鄉飲酒》以鄉禮說霸道。《孟子》以暴政愛平易近為霸道(《梁惠王上》)。《年齡繁露·霸道》以“五帝三王之治全國”說霸道。不聞以家全國、世襲制說霸道。類似地,作者以秦朝為蠻橫政體之獨一代表,當然可以。然要交待“蠻橫”本指年齡五霸,“以力假仁”者也。既然借用前人用過的年夜道、霸道、蠻橫等詞,就當弄明原委,不克不及胡亂套用。

    (3)“全國”。此詞在本書中被定義為“年夜規模和多平易近族政治配合體”,和“世界性帝國”(頁32),其意圖是以“全國”來解說“華夏文明對國家規模的依賴”(頁33),即中國現代國家有擴年夜規模和侵犯擴張的壓力。書中說,“當一個政治體規模年夜到……其內部不穩定性接近于被打消,這個政治體就是我們所了解的‘全國’”(頁29);又說雅典三哲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未知全國”,因為他們不知用世界性帝國來打消邊患。這種對“全國”概念的應用是有問題的。“全國”、“全國主義”近來多有學者討論(如趙汀陽、汪暉、許紀霖、王達三、干春松等人)。在現代經典中,全國觀念代表前人的開放視野和普世情懷,全國主義包括懷柔遠人的文明觀,并不暗含講座場地侵犯擴張、尋求規模的思維。你也許可稱某現代王朝為“世界性帝國”,可是前人不家教會認為“帝國”已與“全國”在空間上吻合分歧;用“政治配合體”、“世界性帝國”來界定前人之“全國”,不難不交流自覺地擠失落全國/全國主義中修德來遠和向一切未知空間開放的精力。

    (4)“帝國”、“國家”。書中多處將中國現代一些朝代包含夏代、周朝、唐代等直接稱為“國家”或“帝國”,也體現了用詞上不夠嚴謹。汪暉《現代中國思惟的興起》中曾辨析這些私密空間現代平易近族國家佈景下的概念若何應用于朝貢體系下的現代王朝及其問題,茲不贅述。

    (5)“儒家效能學派”。本書作者共享空間喜歡發明新詞匯,此中有良多很是好,是此書出彩之處,好比輻輳機理、文明裂變、風聲鶴唳之類。可是有些學術概念和范疇的應用,則體現了不遵守學術規范的問題。好比書中將荀子說成是“儒家軌制學派”創始人,把孟子說成是“儒家效能學派”創始人(頁157),又說“西漢儒家效能學派的杰出代表是董仲舒”。假如說“儒家軌制學派”的說法勉強可用,“儒家效能學派”的提法實屬新鮮,應交待原委或根據。(頁248-249)據作者對儒家效能學派的界定,它的“形式”是《年夜學》八條目。這就有了兩個問題:其一、《年夜學》成書于孟子之前,為何效能學派創始人不是曾子而是孟子?其二、若何能將董仲舒說成是效能學派,而非軌制學派?顯然小樹屋董的思惟傾向是創制,而不是修身。

    3、論斷不嚴謹

    本書分歧學術規范的處所,還體現在好用驚人之語,好下過年夜判斷,論證有時很不嚴謹。上面略舉幾例:

    例一、本書頭一章就說“賈誼墮入虎狼之境”,“他是被本身的悖論套逝世的”。(頁4)來由是賈誼在《過秦論》里主張分封,在《治安策》里又反對分封,“擺佈兩手互搏,前后兩文打鬥”(頁4)。讀過《過秦論》的人都了解,那篇文章的宗旨最基礎不是分封,其總結秦亡教訓及周代經驗,歸因于行仁義還是貪私利。關于“分封”只提了一句。而在《治安策》里,賈誼也沒有像作者所說的那樣反對分封,而是相反。作者本身在第245頁說賈教學場地誼“極力諫勸文帝仿西周封建軌制”時,就在注釋中援用了《治安策》中的話來證明:“眾建諸侯……割地定制……各受祖之分地”(頁259)。這似乎體現了作者在援用文獻時,有時為了本身的需求,斷章取義,夸年夜應用,前后紛歧。
    
    例二、作者說中國四千年歷史上只實行過兩種權威政體,即血緣政體和神龍政體(頁323、225),分別基于血緣權威和神龍權威。血緣權威來源于世襲,神龍權威來源于天授,是王權的“符合法規性外套”。夏、商、周信血緣權威,西漢起信神龍權威。這再次體現了作者好發明新詞而不舞蹈教室深究的弊病。
    
    起首,假如神龍權威的實質是君權天授的話(參頁248-249),所謂三代信血緣權威、漢以后信神龍權威之說,恐難成立。因為君權天授決不始于西漢,殷商和西周早已這般;特別是西周,自認受天年夜命的思惟無論是在《尚書》還是在金文中不知有幾多;往更早追溯,三皇五帝之說自己就有天命、天授或神授之義。盡管漢代以前皇帝不自稱“龍”,但就其符合法規性觀念的實質而言,稱不稱龍并不是最主要的。作者花了大批筆墨考核“龍權威”的來源,其實不克不及說明漢代與三代在符合法規性觀念上有何本質區別。
    
    其次,作者過度信任神龍權威的效能,認為從劉邦到溥儀,兩千多年里政權的符教學合法規性都基于神龍權威,是以“沒有發生過政體性的權威危機”(頁237)。這一說法值得懷疑。第一,血緣權威從未消散講座場地過,是宗法社會的基礎。第二,以作者所區分的五種權威——血緣權威、暴力權威、神授權威、德性權威與平易近授權威而言(頁174),無論是西周,還是漢代以來的多數朝代,重要崇奉的其實是德性權威和平易近授權瑜伽場地威,當然也崇奉天授(神授)權1對1教學威。雖然歷朝皇帝都說本身“膺受天命”,但更信任“天聽自我平易近聽”,“皇天無親,惟德是輔”。
    
    再次,作者認為秦帝國與漢、唐、宋、元、明比擬,重要差別就在有無神龍權威;又認為,無神龍權威,天子就行蠻橫,有神龍權威且分封,天子就行暴政:“有龍袍,才能夠有善良的競爭”(頁248)。據此,秦朝不可暴政,是因為無神龍權威。這一觀點值得商議。(參頁218)秦始皇集“皇”、“帝”二者于一身,當然是符合法規性上煞費苦心的創舉,自己就是神龍權威之意,盡管未用“龍”這一徽記。再說,后世之君所以行暴政,多半是由于以往的歷史教訓,與穿龍袍何關?假如說后世之君行暴政是為得老天保佑,秦始皇難道不盼望獲得老天庇佑嗎?
    
    例三、《尚書·禹貢》以每五百里為單位均勻地劃分出甸、侯、綏、要、荒的“五服之制”,普通認為不合適當時中國地輿實情,并未真正實行過,但作者卻視為真實,絕不猶豫。還說什么“夏禹用第三支筆,年夜開年夜合地涂抹了五千里河山,畫了這輻圖。他一共用了六種顏色”,對最后一句卻自注曰:“當然是本書作者設想的。”(頁100-102)同樣不嚴謹的處所還表現在根據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上的地圖“測量”出夏朝版土面積約120萬平方正義、商朝版土面積約256萬平方正義。(頁122、13私密空間2)對于今朝尚無定論的夏、商建國年月,當真應用,不問可托與否(頁82、121、324);以安徽省1996年重建皋陶墓時有“106根立柱,暗合傳說中皋陶106歲之數”為據,說皋陶活到了106歲;還煞有介事地算出皋陶去世“年夜約在公元前2070-2071年”,“他被選為交班人時超過100歲”。(頁82-83、92)

    4、小結

    除了上述問題外,此書還有一些其他的錯誤。好比第2頁似乎誤把孔子當成了《年齡三傳》的作者;第249頁說后世儒家把《年夜學》八條目簡化為“內圣外王”,似乎不了解這四字是莊子發明。
    
    總的來說,本書是一本有氣魄巨大、見解新穎的好書。但由于焦點術語應用不當,主要立論牽強附會,好為狂言、好下判斷,學術規范性不夠,使全書的價值年夜打扣頭。我在閱讀過程中,初看到那么多別緻的詞匯和說法,以為最后的結論必定驚世駭俗。沒想到最后的結論不過是:我們祖先幾千年來發明的一切政體,沒有一個比西洋的平易近主政體好的。頓覺缺少新意,好不掃興。
    
    (本文發表于《中華讀書報》2013年2月27日,發表時改名為“見共享空間解新穎 立論牽強——評《公全國》”,此處用原名)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

TC:9spacepos273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